俊良老師,您好!
我叫阿如,不曉得您是否還記得我呢?我原本是一位全職的家庭主婦,結婚後整天待在家裡,幾乎快和社會脫節了,因為不希望自己變成徹底的黃臉婆,所以我到市立圖書館當志工服務大眾,希望藉此接觸更多的人群,增長自己的見聞。很高興俊良老師到市立圖書館來為我們這群志工,舉辦公益心靈講座,才讓我有機會認識經由夢的解析到前世回溯。
我覺得俊良老師的講座安排的很精彩,以深入淺出的方式,藉由簡報詳盡的解說催眠在心理治療上的運用與,讓我對於一直以來認為神秘的催眠,有了更深一層的認識,原來催眠不是我所想像的那麼可怕嘛!
俊良老師說有三種人較無法進入催眠的狀態,進而打開自己的潛意識記憶,去回溯自己久遠以前的上輩子。第一種是太過於期待的人,心情會太過於緊繃,反而會適得其反,無法進入情況。第二種是抱持著理智邏輯分析研究催眠的人,他以合理的科學懷疑心態來看催眠,所以以眼見為憑、耳聽為實的態度,當然是無法順利進入前世,去回溯過往的生命。第三種人就是抱持著好奇的心態,想要試試看催眠的感覺,並沒有強烈內心潛在需求與疑惑的人,整個過程茫無頭緒也較不容易進入自己的潛意識記憶,如到車站後,不知為何來這、又要去那 ! ? !
◎前世今生禪修營俊良老師會用最簡淺易懂的方式告訴參加者。
課後我加入俊良老師的f b與他分享生活點滴,上個月我看到又要舉辦三天兩夜的禪修營,我就立即報名參加。活動當天懷著既興奮又緊張的心情報到,第一天是前置作業讓身體休息、心靈沉澱,老師不斷告訴我們…平常心…第二天……聽完老師你的解說,我便更能放鬆、放空心情跟隨你的催眠導引指令,在三次深呼吸後,閉上眼睛進入這一段了我的前世回溯之旅。一切雖然斷斷續續,有連貫有跳動,印象中我感受到我在一個深不可測的山洞,山洞裡似乎透出了一道光線,在光線中我隱約看見一個圓圓的圖像,看起來好像一張娃娃的臉,除此之外,只剩下各種不同顏色的光線交錯變換著,之後就再也沒有感受到其他影像了。再次聽到你的導引聲音,將雙手相互磨擦生熱後,揉揉眼睛離開了我的前世。
我和一同前來參加的朋友們談起這樣奇特的景象,大家都議論紛紛,甚至有朋友猜測是否那個娃娃的臉就是我自己,只是還來不及長大就夭折了,我覺得很疑惑,於是我向你問這樣的影像代表了什麼意義,我覺得不能夠理解,你要我不必擔心,現在無法看清楚景物,有可能是因為我下載的資訊還沒在潛意識中未能解開鎖碼,但也並不代表之後就不會再次進入潛意識感受到自己的前世,很多在回家當晚入睡後,會再自然地溜入自己的潛意識,前世的影像將會一 一解碼釋放出讓你驚訝的情境,但是不需要太期待或預設任何的立場,不然又是掉落林老師上敘的那三種障礙狀況,我以輕鬆的心面對的答案自會浮現。
沒想到當晚我入睡後,真的就如你所說的一樣,我再次進入了那個深不可測的山洞,又感受到了那個有如娃娃臉的圖形,這次的影像更加地清楚,而且我發現那並不是娃娃的臉,而是一頂官帽上的圖樣。
而我正戴著那頂官帽,坐在官府的衙門裡,我上輩子居然是一位中國古代的縣太爺,年代是何時我不太確定,好像是荊襄鄉下的一處衙門,它佈置看起來比較像是清朝的時代,此時感受到當時的省城鬧哄哄的,連我們鄉下縣城也很緊張。而我的名字好像複姓公孫單名儒(又好像是長孫儒),我事後圖書館查證,在西元一八五○年,剛好是清朝道光三十年,當時正值太平天國之亂。
除此之外,我還感受到了許多今生認識的人,有兩位我府上的丫鬟分別是我今生的好友及同事。最令我感到不可思議及難以啟齒的是,我在上輩子是個男孩子,年約四十多歲還沒有結婚,但有一位交心的男性知己,然而我居然和這位男孩子有著當時社會所不許的同性愛戀情愫。
我真的不敢相信,這樣的情景,真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,上輩子的我在古代的時候是個同性戀嗎?而且我看得出來,這個男孩子愛我愛得好辛苦,但是我對他的態度是若即若離的,當我需要他聊天解悶吐露心聲時,我才會想起他,才會到他的住處去找他,更背負著儒道所不許的同性愛慾,罪惡著肉體融合,最令我料想不到的是,這個男孩子居然就是我這輩子的老公啊!
我和老公在一起多年了,我一直以來都深愛著他,但是他對待我的態度,就像在上輩子我對他的態度如出一轍。我們之間的距離總是忽遠忽近,當他心情不錯時,就會對我呵護倍至,讓我覺得自己是這世上最幸福的小女人。但是當他工作繁忙或是他需要自己靜一靜的時候,他就希望我不要去煩他。我了解他並不是不愛我,只是他希望有一個自我獨立的空間,思考一些事情或是好好地休息。每當他這樣時,有的時候我可以理解,有的時候我就會覺得他冷落了我,讓我有種深深的失落感。
然而經過了此次的前世回溯,我更能夠諒解他,因為在上輩子,他所受到的冷落跟我現在所感受到的,有過之而無不及,但上輩子的他總是默默的守候在一旁,等待著我的到來,更何況在上輩子,我們之間的情感,是不欲人知的呀!他到底承受了多大的壓力與苦楚呢?我想這輩子能夠再度和老公相逢,而且有了結果,是多大的幸福呀!今後我會更加倍對他好,來回報他上輩子為我默默付出的等待。
就我所知道在聖經中,記載人類最早出現同性戀行為是在創世記十九章。在創世記十九章裡,所多瑪和蛾摩拉城裡的人要求羅德交出兩位天使,並且『任我們所為』(此為和合本翻譯,現中譯本譯為「要和他們睡覺」)。因此,天使要毀滅這兩座城,因為城內的罪惡的聲音,在耶和華面前甚大。猶大書也記載『如所多瑪、蛾摩拉,和周圍城邑的人,也照他們一味的行淫,隨從逆性的情慾,就受永火的刑罰』。所以,同性戀的行為,在早期的聖經中,被視為罪,是耶和華神所憎惡的。上帝對婚姻的應許,是定規在兩性的結合,而非兩個同性的結合。上帝把性賜給人,主要有兩個目的:第一是要人生養眾多,生育只能在兩性關係中才能進行;第二,上帝把性賜給夫妻二人,做為婚姻的禮物。從這兩個觀點來看,同性戀者所強調的性行為,剛好是違背了 上帝對於性的旨意。因為同性戀者不能因兩人的結合而生育,也不符合上帝規定婚姻必須是兩性的結合的原則。
上帝恨罪但也愛罪人,正如 上帝不拒絕曾經犯墮胎、殺人、外遇、淫亂、靈媒,但是之後悔改的人敬拜祂一樣。任何宗教不應該歧視同性戀者,但卻必須以嚴正的立場,愛心的態度,包容他(她)們走出埃及為奴之地。基督徒認為應當幫助同性戀者斬斷撒旦在他們心思意念上的誘惑,用 上帝的話不斷強化他的信心與決心。並藉著禱告、行道,讓同性戀者獲得新造的生命(若有人在基督裡,他就是新造的人),最後要幫助他們不要自我厭棄或控告,因為舊事已過,都變成新的了。
我知道同性戀分為兩種類型,第一種是性重於愛,第二種是愛重於性。前者大部份屬於性解放或性濫交,注重的是性的享樂;後者追求的是互相委身,雖是兩個同性的結合,卻仍在感情與認知上,區分為丈夫與妻子。今天許多主張同性戀者婚姻合法的,比較多是屬於後者這一類型。
佛家有句話說:「十年修得共船渡,百年修得共枕眠」。人和人之間的關聯,無論是朋友、同事或是家人,有的時候我們總不能理解為什麼會是這樣的相處模式,經由前世回溯也許可以找出前世和今生人際關係的關聯,那麼對於人生將會有更透徹的領悟。
阿如說要加倍照顧老公,來回報老公上輩子為她付出的等待,這樣固然是很好,但是我要提醒阿如,千萬記得不要將老公給寵壞了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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